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 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 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