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