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 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 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 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