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