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