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