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 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