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