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