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