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