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