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