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 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