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