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 以徇其主矣 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