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