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