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