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