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 宠於釐侯,多予之 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 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 伯,而立和为 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