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