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 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 不可。”成、彊怒 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 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 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 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