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