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 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