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