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