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