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