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