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 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