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