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