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