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