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 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