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美 裘二,献其一於 昭王而自衣其一。 楚相子常欲之,不 与。子常谗蔡侯,留之楚三年。蔡 侯知之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之晋,请与晋 伐楚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