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 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 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 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 ,废適立 庶。诸侯已畔 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 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 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