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