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