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