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 之,荀息 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