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