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