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 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