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