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 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