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