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