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